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如案件需进行财产保全、证人出庭等,会产生相应费用。财产保全根据申请保全财产金额按比例收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实际支出收取。具体费用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最终费用金额。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9,108 条,律师解答:40,49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