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家暴离婚,法院判离可能性较大,但非绝对。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考量因素。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时,若证据不足等原因未判离,第二次起诉时,双方矛盾激化,家暴证据更易收集,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无和好可能。若能证明存在家暴且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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