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诉讼需满足一定条件: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这意味着第三人认为原被告之间争议的标的,其合法权益与之有直接关联,如第三人主张对争议房产有所有权,而原被告在争夺房产权益。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比如,甲卖给乙一批货物,丙为乙提供运输服务,若甲、乙因货物质量产生纠纷,丙虽无货物所有权,但运输费用可能因案件结果受影响,丙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参加诉讼的时间是在他人已经开始诉讼之后,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第三人参加诉讼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准许。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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