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费用包括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如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等产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收取。例如,仅起诉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受理费一般为50-300元;若涉及100万元财产分割,20万元以内部分不另行收费,超过的80万元按0.5%计算,即4000元受理费,再加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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