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视为赠与完成,房产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夫妻一方明确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并办理了过户,该房产就归受赠方。2.若房产未过户:赠与人在房产变更登记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即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例如一方承诺赠与另一方房产但未过户,之后又不想赠与了,那么房产还是要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即便未过户,赠与也不得撤销。如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此时房产按赠与约定处理,若已明确是给一方的,离婚时归受赠方,否则按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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