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三岁半孩子抚养权归属,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2.一般会考虑双方抚养能力与条件。比如经济状况,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的一方更有优势;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配套等;个人品德与家庭氛围等。3.若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或有虐待孩子等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获得抚养权可能性降低。4.孩子长期与一方生活,已适应其生活环境,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可能不利时,该方争取抚养权较有利。5.父母双方可协商轮流抚养孩子,在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情况下,法院也会予以支持。6.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三岁半孩子已过两周岁,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判定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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