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给离婚夫妻一方,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离婚证、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房产证、身份证等。2.双方共同申请:双方携带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3.审核:登记机构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4.缴税:根据房屋情况,可能需缴纳契税等税费。5.办理过户登记:若符合条件,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将房产过户至一方名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离婚房产过户符合单方申请条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