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结婚不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并非夫妻关系。彩礼通常是基于结婚目的而给付的,如果最终未登记结婚,彩礼给付的基础不存在了。3.一般情况下,收受彩礼方应将彩礼返还给给付方。但具体返还的范围和数额,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4.例如,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销,那么返还彩礼时会适当扣减已花费部分。5.总之,结婚不登记离婚时,彩礼原则上应返还,但具体返还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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