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2.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4.若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且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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