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钱款有可能追回。首先,司法机关会尽力追缴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若能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在案件审结后,会按照法律规定返还给受损的集资参与人。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于追缴回来的财物,会依据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等情况按比例返还。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将吸收的资金用于挥霍、转移等导致无法全部追回,集资参与人仍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在犯罪嫌疑人可供执行财产范围内获得赔偿。不过,实际能否要回以及能要回多少,要综合案件侦查、追赃挽损进展等多种因素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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