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可以出卖。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虽然可以转让,但在转让时需遵循一定规则。比如要告知买受人房屋已抵押的情况,避免后续纠纷。再者,若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总之,抵押房屋在符合相关规定和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能够出卖,不过要妥善处理好与抵押权人的关系以及对买受人的告知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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