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目的在于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确保其能健康成长。这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即使离婚,父母双方对子女的关爱和责任仍需持续履行,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