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出轨方可能少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出轨行为构成法律上的过错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给予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而出轨方相应少分。但如果只是一般的出轨行为,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法院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不会大幅倾斜,还是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总之,出轨方不一定必然少分财产,要视具体出轨情节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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