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认关系:没有结婚证但构成事实婚姻的,可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 准备材料: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提供双方身份信息;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如居委会证明、共同生活照片、生育子女情况等。3.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4.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到庭参加诉讼,陈述意见、举证质证。5. 判决结果: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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