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户口不在农村,通常不能继承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当承包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由该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整户消亡,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2. 但是,对于父母名下的宅基地上房屋,子女可以继承。根据相关规定,地上房屋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子女有权继承。在继承房屋后,子女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能进行翻建、扩建等改变房屋现状的行为,且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3. 此外,父母的其他农村土地附着物等财产,子女有权依法继承。总之,子女户口不在农村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能继承,而房屋等财产可继承,宅基地在一定条件下可继续使用。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