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确定事故责任比例:一般主要责任承担比例多在70%左右,次要责任承担比例约30%。但具体比例需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由交警认定。2. 赔偿项目及计算:对于财产损失,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例如车辆维修费用等。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时)、死亡赔偿金(致人死亡时)等。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由事故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如医疗费,先由交强险按规定赔付,剩余部分按主次责任比例分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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