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婚前父母盖的房子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父母在婚前出资盖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归男方。2. 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比如双方结婚后,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就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3. 若房子虽由父母盖,但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了修缮、扩建等,这部分增值或扩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合理分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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