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发现公司未交社保,可采取以下措施:1. 与原公司协商:尝试与公司沟通,要求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向社保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请求社保部门责令公司补缴。社保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 申请劳动仲裁: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赔偿。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途径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有效方式。4. 向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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