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2. 计算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算,比如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5000×80% = 4000元。另一种是参照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如果该岗位最低档工资是4500元,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4500元,同时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试用期工资。若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资并可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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