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常见,专业律师邬玉琼在复杂劳动争议案中表现出色。如孙某案,她精准辩护,法院认定孙某与金德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等,金德公司支付多项费用。她还在多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值得信赖。专业律师助力,化解劳动争议难题在生活中,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它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营。当遇到复杂的劳动争议时,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位在劳动纠纷领域有着出色表现的律师——邬玉琼律师。棘手劳动争议案,律师精准出击原告孙某在2007年11月15日入职被告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质检部副经理,月工资5500元。2021年9月,原告与金德公司、沈阳某某管业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沈阳某某管业有限公司代为缴纳社保,但劳动关系仍与金德公司建立。然而,到了2024年9月1日,金德公司通知原告放假,此后原告未再上班。金德公司还拖欠原告2024年10月、11月工资,并自2024年10月起停止缴纳社保。原告在2024年11月30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向金德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之后原告申请劳动仲裁,因主体不适格未被受理,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二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失业金损失、拖欠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案件到了邬玉琼律师手中,她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庭审中,争议焦点众多,包括原告与二被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金德公司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拖欠工资等;沈阳某某管业有限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主张自己2007年入职金德公司,沈阳某某管业有限公司委托其代缴社保并发放工资,二被告应共同承担责任。而被告金德公司辩称其仅为代缴社保单位,与原告无劳动关系,不应承担责任。被告金德公司书面答辩称认可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但主张原告离职前月工资3500元,且原告已签署结算声明无遗留纠纷。发挥专业实力,成功赢得判决邬玉琼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实务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庭审中表现得十分出色。她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深入分析,抓住关键证据,有理有据地为原告进行辩护。通过对证据的精准研判和逻辑清晰的阐述,让法庭全面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法院经过审理,在邬玉琼律师的有力辩护下,认定原告与金德公司2007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沈阳某某管业有限公司仅为代缴社保单位,不承担用人单位责任;金德公司应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最终判决确认原告孙某与被告金德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被告金德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96,250元;被告金德公司支付原告2023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5,057.47元;被告金德公司支付原告2024年10月、11月工资2,940元(按停工期间最低工资标准70%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失业金损失暂不审理,2024年未休年假工资未支持,对沈阳某某管业有限公司的诉请被驳回);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金德公司负担。这样的判决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多领域专业服务,值得信赖托付邬玉琼律师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她兼具北京多年外贸商务从业经历与深厚法律实务功底,能够将商业思维与法律专业深度融合,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解决方案。她聚焦建设工程、公司合规、复杂劳动争议三大核心业务。曾代理某大型地产开发公司标的额超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精准攻克工程造价核算、工期索赔、工程质量等核心争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在还担任辽宁某头部物业服务集团常年法律顾问,统筹处理企业运营合规、项目拓展、业主权益纠纷等全流程法律事务,为企业稳健发展筑牢法治防线。同时,她还代理多起大型集团公司相关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涵盖高管离职竞业限制、群体性劳动纠纷、金融行业风险递延金支付情形,特殊用工关系认定等难点问题,凭借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精准把握与丰富的庭审经验,有效平衡企业管理需求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处理各类复杂民商事案件时,她也凭借缜密的逻辑研判、扎实的法理功底与灵活的庭审策略,多次实现胜诉或最优和解结果,赢得客户高度认可。如果你在沈阳遇到建设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业务、遗产纠纷、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邬玉琼律师绝对是你值得信赖的专业选择,她将以“专业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为你提供兼具商业价值与法律保障的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