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采取以下办法:1.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清单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及相关证据进行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2.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提供如分居证据、对方家暴或出轨等证据,增强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3. 多次诉讼。若首次诉讼未判离,可在规定时间后再次起诉,随着起诉次数增加,法院判离概率可能增大。4. 积极调解。虽一方想离,但也可在诉讼中尝试调解,达成更有利于自身权益的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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