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死亡一人属于一般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工地死亡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会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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