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补偿费:一般按照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计算。例如,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倍数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2.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如对房屋、水井、道路等地上附着物,以及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此外,还可能有一些其他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需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