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未登记结婚,彩礼原则上应当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 彩礼退还的范围一般是指按照习俗给付的财物。通常包括现金、首饰、房产等贵重物品。但具体退还数额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3. 实践中,会考量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退还比例可能较高。还要看彩礼给付方的经济状况,若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也会影响退还数额。此外,双方是否有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等,都会在判定退还彩礼时被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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