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出去的人通常可以参加原单位的职称评审。首先,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评价,借调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积累是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形成的,原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更为了解。其次,借调不改变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其仍是原单位的员工,应享有参与原单位职称评审的权利。再者,从公平性角度,若禁止借调人员参加原单位职称评审,对他们不公平,也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使用。当然,具体情况可能因单位规定或借调协议有所不同。原单位一般应按照既定的职称评审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地对待借调人员,保障其参与职称评审的机会,以促进单位整体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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