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按以下流程办理手续:1. 准备材料:起草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准备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2. 向法院递交: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3. 法院受理:法院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4. 调解:受理后,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解决纠纷。5. 开庭审理:若调解不成,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双方需到庭陈述、举证、质证等。6.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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