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是为确保债务履行而提供的财物。常见的担保物包括:1. 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2. 动产,像车辆、设备等。例如《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3. 权利,如股权、债券等。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可以作为担保物。此外,应收账款等也可作为担保物。担保物的作用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担保物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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