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具体认定要点如下:1.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明知无法偿还却大量透支肆意挥霍。2. 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一般发卡行规定了透支额度和期限。3. 经银行两次催收,这是重要程序。4. 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会给个人信用带来严重不良影响,还会面临法律责任,使用信用卡应理性合法。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