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民事再审一般是会开庭审理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开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符合缺席判决条件的,可以缺席判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再审旨在纠正已生效裁判的错误,开庭能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保障当事人权利。特殊情况不开庭是基于效率及当事人意愿等综合考量。权利义务:再审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庭审理以充分表达诉求,法院有义务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按规定决定是否开庭。关键要件:判断是否符合不开庭情形,如二审程序特点、当事人是否书面同意等。实务建议:当事人希望再审开庭的,可在提交再审申请时明确提出书面请求阐述理由。若法院拟不开庭,当事人有权要求说明理由。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案件需开庭审理的必要性。若对法院决定有异议,可通过合法程序向上级法院反映。法律程序上,再审立案后,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开庭及通知当事人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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