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离婚完成。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核心分析: 法律适用逻辑:离婚需经法定程序,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重要文件,但还需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及登记程序才产生法律效力。 各方权利义务:夫妻双方有协商并签订离婚协议明确各项事宜的权利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查协议及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登记的职责。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双方自愿离婚,二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三是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实务建议: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携带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 符合条件的,经过冷静期后(现行法律规定冷静期为30天),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无误后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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