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挪用公款200万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情形,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核心分析:主体需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是故意。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且达到200万数额。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实务建议:收集挪用公款相关证据,如财务账目、转账记录等。向监察委举报,监察委负责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监察委立案后会依法进行调查,若构成犯罪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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