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配玉律师:以专业与担当守护合法权益
在
河南南阳,有这样一位律师——史配玉,他是河南梅溪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拥有执业证号14113202311584201。同时,他还是南阳市总工会、南阳广播电视台公益普法栏目《行风热线》特邀律师、南阳市律师协会会员、南阳市刑事法学研究会会员、南阳市心理协会会员,还荣获了南阳市总工会、南阳广播电视台联合授予的“工会公益普法宣传先进个人”称号。他具备二级建造师与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能力证书,专业领域广泛,涵盖
民事诉讼与
刑事辩护多个方面。其联系地址位于南阳市宛
城区新华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二楼。
民事诉讼:多领域维权显身手
在
民间借贷纠纷中,史配玉律师战绩斐然。在“6万元民间借贷上诉案”里,上诉人王某某(化名)不服一审判决,史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借据效力、原告主体资格等核心争议展开抗辩,并举证证实耿某某(化名)系职业放贷人。最终,
法院确认
借贷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亦无效,王某某的责任从连带清偿降为对
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责任,大幅减轻了委托人的
民事责任。
在“
离婚后房产分割纠纷”中,原告王某(化名)主张离婚后独自还贷,应占房产拍卖余款较高份额。史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执行裁定等证据,固定原告单方大额还贷事实,成功将原告份额由50%提升至65.16%,为当事人多争取约3万元。
还有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男方与女方订婚后产生矛盾,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此案面临现金给付证据匮乏、双方
同居生育子女、女方流产等难题。史律师在证据层面,结合聊天记录、电话录音与当地婚俗,促成法院认定25.2万元为彩礼性质;策略层面,精准区分“同居”与“实质性共同生活”;法律层面,准确援引法条引导法院综合评判。最终,法院认定彩礼并酌定返还3万元,保住大额彩礼性质认定,为二审预留空间。
刑事辩护:罪轻辩护求公正
在“张三强奸案”中,被告人张三(化名)与李四被控轮奸。史律师对张三构成
强奸罪不持异议,但在量刑方面提出辩护意见。他指出张三案发后未逃离现场,配合传唤,后续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符合“
自首”立法精神;张三系初犯、偶犯,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且张三自愿认罪认罚。史律师恳请法院综合考虑这些情节,对张三从轻处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代理案例:以事实与法律为依据
史配玉律师处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展现出他对事实的严谨梳理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在机械租赁纠纷、货款拖欠纠纷等案件中,他通过收集微信聊天对账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固定案件事实,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部分案件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史律师凭借完整的证据和清晰的陈述,确保案件事实和诉求被法院充分采纳,助力委托人胜诉。在调解案件里,他也积极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达成合理的调解协议,并设置违约条款保障委托人回款权益。
当您在河南南阳遇到法律问题,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辩护,都可以前往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二楼找到史配玉律师,他将以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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