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撞死人后保险公司不一定全赔。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核心分析:首先,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若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且车辆投保了商业险,商业险会依合同赔偿。但存在一些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形,比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此时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关键构成要件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明确、保险合同有效且不存在免赔事由等。实务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出险。被保险人要留存好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死亡证明等。若保险公司拒绝合理赔偿,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银保监会投诉,也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中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提供证据并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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