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警大队定责时,一般不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同时到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核心分析:交警定责主要依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即使一方未到场,只要事实清楚,交警也能依法定责。交警有义务根据事故情况公正认定责任,双方有配合调查、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事故发生的事实、证据等,而非双方是否同时在场。实务建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处理。若一方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协助处理。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如实提供事故经过等信息。收到事故认定书后,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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