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看守所判决后,家属并非随时都能去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核心分析:首先,判决后罪犯会被送往相应的监狱等执行场所服刑。家属要会见需经过一定程序,由办案机关同意且公安机关批准。这是为了保障监管秩序和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各方权利义务方面,家属有会见的合理需求,但需遵循规定;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有审查批准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是获得办案机关同意以及公安机关批准。实务建议:家属应先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确定判决后可申请会见。准备好相关证明身份关系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向执行机关提出会见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等。等待执行机关审核批准,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会见。一般需注意遵守会见场所的规定,如不得携带违禁物品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