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不一起生活,债务是否共同承担需视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对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比如双方共同签字举债,无论是否共同生活,都属于共同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即便未共同生活,也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则是共同债务,否则为个人债务。实务建议:若认为是共同债务,债权人需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证据,如共同经营的记录、共同消费的凭证等。若属于个人债务,债务人配偶需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发生争议时,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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