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可以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这些财产是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权利。关键在于认定财产是否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时间界定很重要。实务建议: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如银行账户明细、房产证、投资收益凭证等。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明确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及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进行判决。一般先由双方举证证明财产情况,法院再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断,最终确定财产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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