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孩子超过18岁,在一定情况下仍可以要求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 一般情况下,18岁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终止。但如果子女存在特殊情况,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仍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权利义务方面,子女有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根据情况支付的义务。关键在于判断子女是否符合法定的特殊情形。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证明孩子符合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比如提供学校的在读证明、孩子的伤残鉴定报告等。 与父母先协商抚养费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走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父母是否需要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