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交强险对第三者的赔付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2.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但自2020年9月19日起,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总责任限额从1.21万元提高到1.99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3. 核心分析:交强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权益。在有责时,交强险按规定限额赔付,确保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无责时限额较低,但同样给予一定保障。关键在于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以确定适用的限额标准。各方权利义务方面,被保险人有义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义务按限额赔付受害人。4. 实务建议:当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交强险赔付时,首先要及时报警确定事故责任。若涉及人身伤亡,要妥善保管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对于财产损失,要保留好受损物品的照片、维修发票等证据。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理赔申请。若对赔付有争议,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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