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车祸中非机动车主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商业险部分则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及车主责任比例进行赔付。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不考虑责任比例先赔。商业险按合同约定及责任比例赔。关键在于确定事故责任比例及保险合同条款。实务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票据等。向保险公司报案,按要求提供理赔材料。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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