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单位让员工和第三方签合同不一定违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核心分析:若单位安排员工签订的第三方合同属于劳务派遣,且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要求,那么这种安排合法。若不符合上述岗位要求,单位此举可能侵害员工权益。因为员工与第三方签合同后,与原单位关系易模糊,在工资福利、职业发展等方面可能面临不利。实务建议:员工应先明确自身工作岗位是否符合劳务派遣的岗位界定。查看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可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解释安排原因。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合同签订情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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