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核心分析:1. 连续工作满十年是重要条件之一,从用工之日起计算。2.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合同,同时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需劳动者无过错等法定不应续订情形。实务建议:1. 劳动者可通过保存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工作年限。2. 若符合条件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3. 用人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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