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次责,通常也要负担部分肇事者的药费。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在事故责任划分中,次责方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如果涉及到肇事者的药费等损失,次责方要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关键在于准确认定事故责任比例,以及明确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实务建议:首先查看双方是否都有交强险。若有,药费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收集好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者的病历、诊断证明、药费清单等证据。如果双方就赔偿协商不成,次责方可以让肇事者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根据责任比例和证据依法判决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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