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闯红灯不能找人代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找人代扣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申领驾驶证行为。核心分析:闯红灯扣分处理应遵循实名制原则,真实反映实际违法驾驶人情况。找人代扣破坏了交通管理秩序,违反了相关规定。关键构成要件在于非实际驾驶人替代处理违章,提供虚假的驾驶人与违章行为关联关系。实务建议: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若已发生闯红灯行为,应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按照正规流程缴纳罚款、接受记分。切不可通过找人代扣等违规方式逃避责任,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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