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不成立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核心分析:合同成立一般需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如签名、盖章等。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意味着双方达成了事实上的合意,合同成立。关键在于判断是否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这一事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主要义务,如交货凭证、服务记录等。保留对方接受履行的相关证据,如签收单、确认函等。若双方对合同内容有争议,可协商补充明确,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按照相应程序提交证据,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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