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其主张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抚养费的约定只要是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合同效力。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并不免除该法定义务,子女在必要时仍可主张。实务建议:若子女需要主张抚养费,首先要明确“必要时”的情形,如子女因重大疾病、教育等原因导致原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等。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必要性,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学费缴费凭证等。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需要支付及支付数额。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