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环境行政复议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况。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到相对人的权益,相对人就可申请复议。权利义务:申请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被申请人有义务接受复议审查。关键在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及对申请人权益的侵犯。构成要件:存在环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侵犯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行政决定书、相关文件、自己权益受影响的证明等。申请流程: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提交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待审查:复议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并作出决定。若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