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核心分析:主体方面,必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排除了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前提是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这是启动行政复议的关键。权利义务上,申请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有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义务。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及侵犯自身权益的材料,如决定书、通知书、相关文件等。确定复议机关:根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确定复议机关,一般是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写明申请事项、事实理由等。等待审查:复议机关受理后会进行审查,期间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等。接收决定:复议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需及时关注并按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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