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金融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合意,以及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合同中应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核心分析:双方合意:双方当事人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是合同成立的基础。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应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主要条款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应明确,以便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实务建议: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仔细审查条款:签订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内容符合自己的意愿。保留证据:签订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聊天记录等可作为证据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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