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安置房可以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安置房相关的协议、产权等事项,符合上述规定范围的,都可申请公证。核心分析: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安置房相关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予以证明。各方在公证过程中,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关键在于申请公证事项要属于公证机构受理范围且材料真实合法。实务建议:准备好身份证、安置房相关产权证明、协议等材料。向当地有资质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按公证机构要求填写申请表,配合公证员完成询问、核实等程序。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在规定时间出具公证书。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